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绯色黎明【晋江独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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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像蒙着雾气的湖畔丛林一般引人深入。

  衣帽间只有内嵌的灯带,拢着暗暗的光。

  透明玻璃柜里挂着黎羡南的衬衫和外套,他天生有种禁欲的冷感,却又偏偏在她面前走下高堂,以深谙的目光看透她藏下的所有紧张和暗欲。

  “嗯?”他伸手拎了一条,吊带的裙子,不规则的花瓣裙摆。

  “……我随便买的,不适合我……”

  “所以你给藏起来了?”黎羡南唇角挑笑,“还藏在了我西裤的下面?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我还想咱家是哪儿来了只小狐狸。”黎羡南长指勾着裙子,将她抵在衣帽间的镜子前。

  叶绯简直有种被他抓包的脸热错觉,装傻充愣,“对啊,哪儿来的小狐狸,这不是我的尺码。”

  “灰姑娘还得试试水晶鞋,要不你试试?”黎羡南俯身凑近她,语调沾染暧昧,“我看看是不是你的尺码?”

  叶绯在厚脸皮上没有他这么深的造诣,几句话就被他勾的脸热不堪,她伸手想推开他,结果黎羡南顺势攥住她手腕,故作不明,“跑什么?”

  不跑等你欺负么?

  叶绯心想。

  “绯绯,”黎羡南仿佛察觉她在想什么,他勾着那裙子,拉着她的手放她手里,慢条斯理的懒散语调天生有种性感,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。”

  叶绯太后悔了。

  都不知道具体要后悔那一件了。

  叶绯很少会相信星座,但是在黎羡南这儿,她觉得他完美符合天蝎座的特征。

  那还是看赵西湄老转星座的东西,她顺着瞅了一眼——

  腹黑,占有欲。

  结果她趴在床上看的时候,还被黎羡南抓包了,他凑过来看了一眼,抽走她手机,故意读,“天蝎男的喜欢是占有,他喜欢你会很直接……”

  “……”叶绯躺平了。

  黎羡南还体贴地帮她拉好被子,“少看星座,没一个准的,我要不是天蝎座我也这样,什么星座不星座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只是我爱你,仅此而已。”

  “那你以后少欺负人!”叶绯忿忿瞪他一眼。

  黎羡南轻笑,慢悠悠回她——

  “做不到。”

  -

  叶绯第二天到底是起晚了,好在也不是多紧张,只是去办公室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准备休假而已。

  那天是黎羡南送她去公司的,叶绯跟赵西湄打过招呼,赵西湄送她下楼,叶绯的东西不多,今天特意背了个托特包。

  结果两人下楼,怎么都没想到在大厅的接待区看见了一个“老熟人”。

  黄玲坐在那,对面的是公司的hr。

  叶绯看见了黄玲——她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。

  只在赵西湄偶尔阴阳怪气的朋友圈里看到过,大意是黄玲现在已经换了四五份工作。

  赵西湄并不是一个太记仇的人。

  叶绯以前也问过赵西湄,为什么这么讨厌黄玲,赵西湄并没有立刻回她,是过了一些天才说——

  “那个时候我才不到二十岁,十几岁,她为了她的利益贬低打击我,让我一直以为我很差,后来再遇见别的编辑,总会下意识觉得自己配不上,自己不优秀,你知道吗,我从还十几岁跟她出了那一本之后,有很多年没有写过东西,我只是觉得,每一个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人,都值得被尊重,不管她年龄多小,都值得尊重。”

  有些事情,有一些热爱才能走的更长远。

 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,能坚持下来,已经很值得被尊重了。

  可以不支持,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。

 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,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,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,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。

 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,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。

 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。

  “都过去了,”赵西湄说,“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,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,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,没必要浪费时间,路还是要往前走的。风水轮流转么,能量守恒,她搞别人,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。”

  -

  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,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,风轻云淡的,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。

 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,早睡早起,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,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。

 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,没一会听见声音,她翻了个身,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,显然刚从外面回来——

  “你干嘛去了?”

  “晨跑。”

  “那你买花?”

  “送你。”

  “……你晨跑干什么?”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。

 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,而后俯身,拨开她脸颊的碎发,吻了下她的唇,笑着说,“不是绯绯说,我不能生病么,晨跑锻炼,明早跟我一起去?”

 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,但因为黎羡南,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。

  她也这才知道,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,多了一家花店。

 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。

  她的一天,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。

  那时,两人也不算晨跑,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,太阳升起,马路上空无一人,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。

 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,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。

 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,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。

  赵老太的院子里,玫瑰花开的艳丽,那蔷薇开满了墙头,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,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。

 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。

 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。

 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,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,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,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。

  她想,要是赵奶奶还在世,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。

  或者,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,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,“这就是玫瑰啊?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。”

 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,心口也无端泛酸。

  叶绯直起身子,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。

 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,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。

 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,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,给她买了耳塞,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。

  那时她说,“只是一把玫瑰而已,我自己也能买的。”

 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。

  正胡思乱想,黎羡南走到她面前,叶绯伸手接过来,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。

  “黎羡南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你还记得2014年吗,那会你怎么买耳塞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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